分为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
(6)开除。取消其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