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放。
2018年1月1日《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正式执行。禁放工作得到了广大的市民的理解与支持。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