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工商注册地、财税关系均在望城经开区,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本人及其配偶在望城区范围内无房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人才公寓的保障对象:
1中央、省、市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人才
2工作岗位符合当年度发布的《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或《望城区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的人才
3规模以上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4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6经由园区管委会批准认定的其他特殊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