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标安排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700元/人.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5343元/人.年。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1、基本生活标准。2022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省级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910元/人.月。
2、照料护理补贴标准。2022年,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省级指导标准仍按照上一年标准执行,即: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省级指导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8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418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251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