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标签上作物种类明确至植物分类学的种,种子类别按常规种和杂交种标注。类别为常规种的,可以不具体标注同时标注种子世代类别,按育种家种子、原种、杂交亲本种子、大田用种标注,类别为大田用种的,可以不具体标注。品种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属于授权品种或审定通过的品种,应当使用批准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