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之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新标准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跟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发放2倍,抚恤金最低是9个月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1698÷12×9=31273.5元,最高是24个月41698÷12×24=83396元。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