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代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