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班容量不得超过56人。
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都要按照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确定学校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规模。在校学生与专任教师比例不高于13:1,班容量不超过56人。每所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以3000人左右为宜。
因此,班容量规定不得超过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