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表现良好的业务骨干,身体健康,能坚持学习。
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作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者优先。
3、不具备上述第2款条件,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报名条件可放宽到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的大专以上学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