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1)城区内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如确有家庭搬迁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转学者,应按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就近原则,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原校审查同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原校开出转学证书,转入学校凭转学证连同义务教育登记卡办理注册手续。
(2)从外地迁入的学生,应凭本人常住户口、房卡及原校的转学证书,由户口所在地镇乡中心学校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小学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