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经2011年1月7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1月2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53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主体、管辖和协助、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执行、附则7章94条,自2011年2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