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底,国民党提出举行国共和谈,企图利用和平谈判的手段,达到“划江而治”的目的,以便争取时间,卷土重来。则提出八项条件作为进行和平谈判的基础。
这八条是:
一惩办战争罪犯
二废除伪宪法
三废除伪法统
四改编一切反动军队
五没收官僚资本
六改革土地制度
七废除卖国条约
八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收国民党反动政府的一切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