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四大原则:代表性原则、典型性原则、适时性原则、程序原则。
(1)代表性原则指的是要考虑样品的环境、种类、特殊性等因素,保证采取得到的样品均匀、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岀全部待检对象的组成、质量等。
(2)典型性原则针对的是特殊的样品,要准确的采集到符合检测目的的典型样品。例如在一批怀疑被污染的食品中,污染食品可能在色泽、气味等方面有区别,应采取典型样品,同时采取空白样品作为对照。
(3)适时性原则指样品可能会因为时间的延长导致其失去所具有的代表性,应及时采样以保证样品的时效性。
(4)程序原则是指采样、送检、留样和出具报告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手续的完整性,责任分清。
试样的采集原则应具有什么性
试样的采取原则应具有代表性,特别是保证试样,试样的采取应注意的问题是液、固、气态,因为不同的状态的试样,所表示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因此一定要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