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可以异地过户。异地过户流程如下:
1、在办理业务前应先确定涉及该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及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
2、到机动车查验窗口,审查机动车行驶证、验车、拓号
3、到业务受理窗口递交审查资料: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交通信息卡,领取《受理凭证》
4、到缴费窗口缴纳牌证工本费。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要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从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业务受理窗口领取有效期为三十日的跨行政区域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档案、《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