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管道防静电国标

更新时间:02-03 综合 由 棼谷 分享

参考《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1990)和《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 3097-2000)

1、 管道在进出装置区(含生产车间厂房)处、分岔处应进行接地.长距离无分支管道应每隔loom接地一次.

2、于行管道净距小于l00mm时,应每隔20m加跨接线.当管道交叉且净距小于l00mm时,应加跨接线.

3、 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x 3097-2000

4、工艺管道的加热伴管,应在伴管进汽口、回水口处与工艺管道等电位连接.

5、 风管及保温层的保护罩当采用薄金属板制作时,应咬口并利用机械固定的螺栓等电位连接.

6、 金属配管中间的非导体管段,除需做特殊防静电处理外,两端的金属管应分别与接地千线相连

或用截面不小于6mm'的铜芯软绞线跨接后接地.

7、 非导体管段上的所有金属件均应接地.

8、 地下育埋金属管道可不做静电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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