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进行控制。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第7.1.7条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监测预警应依据事前设置的限值确定监测报警值宜以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进行控制。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监测现场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并应满足监测控制要求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且标识稳固、明显、结构合理在监测对象内力和变形变化大的代表性部位及周边重点监护部位,监测点的数量和观测频度应适当加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