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才有行使为国家立法的权力。无论国家要颁布一项任何法律,都必须将起草的法律草案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由全国人大召开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
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什么
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时,会把立法本意在大会上向人民代表报告,法律草案会发给各代表团审议修改,当法律在大会上通过后,由国家主席发布实施了。
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什么
从狭义上来说,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从广义上来说,还有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我国立法权有如下特征:
1.在中国,立法权不是由一个政权机关甚至一个人行使的,因而不屈于单一的立法体制。
2.中国立法体制也不是制衡的立法体制,不是建立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既相互分立又相互制约的原则基础上的,国家主席和政府总理都产生于全国人大,国家主席是根据人大的决定公布法律,总理不存在批准或否决人大立法的权力,行政法规不得与人大法律相抵触,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人大有权撤销与其所制定的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这些表明中国立法体制内部的从属关系、统一关系、监督关系,不表明制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