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委托业务费是因自身无法独立完成的,需要委托外单位协助办理的各类经济事项。
一是委托服务费。
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事审计、绩效评工作的服务费用。
二是委托科研协作费。
如委托科研单位完成部分科研任务的支出。
三是委托开发费。如委托科研单位开发相关会计软件等。
财政委托业务费的支出范围
     委托业务费指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是属于本单位的工作但委托外单位办理需要承担的费用,如委托进行会计检查、审计、财政专项业务检查,委托中介机构绩效评价服务,委托档案整理归档、委托项目预算审核、委托行业统计、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委托涉税鉴证业务、委托审计招标规范等,不包括非本单位本职工作而由外单位办理的费用。
1、公对公,单位对单位之间的委托,而不是单位对个人
2、本单位职能工作的委托
3、要签订合同和协议,约定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