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制定前,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代行宪法的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新中国的宪法性文件,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共同纲领》实际上是即将成立的新中国的临时宪法,也是即将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纲领。它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三大历史性文献中最为重要的一件。可以说是最为重要的开国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