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必须招标是指不属项目招投中明确规定需要进行招投标的施工或服务类工程,其承包商的选择不经招投标程序,因此统一称为非招标工程。其范围包括:
1、单项合同金额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单项施工工程,或者单项合同金额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工作。
2、虽然金额已经超过3.1的规定,但符合续标条件的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等服务类工作。
3、符合招投标法规的不需要招标条件的施工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工作对一些有特别限制的施工工程,即使其单项合同金额估算价超出第1条范围,在上报各股东方批准后,也可不经招投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