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自制制剂半成品、成品,原料及外购药品检验,进行药品的质量管理。
2、负责自制制剂的报批、报备手续。负责制剂质量标准的修订和验证工作。
3、药检人员按照责任分工完成检验工作,准确及时的发出检验报告。检验记录分类装订成册,保留三年。
4、按质量标准规定,配制各种试剂、培养基等。配制有毒的、腐蚀性的、刺激性的试剂时,应按规定操作,并做好个人防护。滴定液的配制、标定记录应完整,坚持配制人、核对人双签名,定期标定。
5、严格遵守仪器室管理制度,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后应如实填写仪器状态并签字定期维护和检定仪器。
6、建立健全药品留样观察制度,按规定的时间定期检验考察,并做好记录。
7、每月督导专岗药师对护理单元和医技科室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药房、库房药品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记录、汇总、分析,上报至相关管理部门。
8、每月底及时上报药品检验工作量至医院运营管理部。
9、做好实习学生的带教工作。
10、安全使用水和电,做好防火、防爆、防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