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时间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自愿提出,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三)“三支一扶”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按规定参加服务单位的党团组织生活,并可向服务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四)“三支一扶”志愿者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签订时间起算。
(五)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河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专项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