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卷要求:
各分项工程的管理、技术、保证资料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资料及表格排序按“竣工资料排列顺序”进行排列组卷。
竣工资料排列顺序所列各项,工程未发生的不列,其顺序号依次递补。工程实际发生而资料表格中未列的,参照行标予以补齐。所有的质检报告表格以长庆石油勘探局质检站认可的质检部门下发的质检报告表格为准。设计变更通知单以下发的表格为准。
(二)组卷原则
1、工程管理资料部分单独成卷
2、工程技术、质量评定资料质检部门抽查资料部分可单独成卷,超过20mm时可分卷。施工日志单独成卷。
3、保证资料可合并单独成卷,超过20mm时可分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