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作机构办理。
1、符合灵活就业登记条件和登记范围的来沪⼈员,按照各⾏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到指定地点办理⾏业“灵活就业证明”。
2、办妥⾏业“灵活就业证明”的,凭个⼈⾝份证、本市临时居住证、⾏业“灵活就业证明”和个⼈证件照等材料,到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就业服务窗⼝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