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于8月启动,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里统一安排(附件1),其中已经下放的高级职称以及中级职称评审时间由各地各单位自行安排(高级职称评审时间须提前一周上报省人社厅事业处),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1年12月底前结束。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继续按现行评审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