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于1988年开始实施的。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做出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推行阶段。从法律上明确了监理制度的法律地位。
建设监理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工业发达国家的资本占有者,在进行一项新的投资时,需要一批有经验的专家进行投资机会分析,制定投资决策项目确立后,又需要专业人员组织招标活动,从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