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一)属地原则。大理市户籍小学毕业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学校划片、免试入学。(二)统筹调配原则。与积分排名相结合,随迁子女就近或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入学。
二、招生对象(一)大理市户籍小学毕业学生。(二)非大理市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市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条件(一)大理市户籍学生,且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在2020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二)非大理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入学本人和父母双方在报名工作日前均在大理市办理了居住证,且申请入学本人和父母一方办理的居住证和居住证回执地址在招生辖区内,且入学本人在招生辖区内小学就读至毕业。 另外,大理市户籍在市内跨城区、跨乡(镇)长期居住的随迁子女,具备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入学地有长期合法稳定工作、固定住所,且入学本人在申请入学地招生辖片区内小学就读至毕业。须同时满足本公告的“四、资料提供第四条的6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