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审查信息后进入指定的面试候考室,由工作人员按报考岗位分别抽签排出本场次的面试顺序,由引领员按顺序将面试人员引领到面试考场。抽签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面试人员,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不再递补。每场面试开始前,由工作人员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计分审核。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从评委手中收回面试评分表,交计分员统计分数。计分完毕后,面试人员的面试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按规定由主考官和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成绩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