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社局职改办给事业单位设置的中级职称编制岗位,早在2001年前为单位总人数的20%,到2002年改革为35%,副高级职称编制设岗为事业单位总人数的10%大专院校、各级党校及大型医院的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编制设岗比例会适当高一些。
中级职称岗位等级设置比例
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比例为1:3:6。
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比例:二,三,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六,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承担的主体职能和业务,确定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和辅系列岗位,辅系列岗位的等级和比例原则上低于主系列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