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各总支、直属党支部集中到院组织人事处按照党员人数领取党员证(2月24日前完成)
第二步:各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分配的党员证编号号码段分配给每名党员,并组织指导填写《党员证》基本资料(2月29日前完成)
第三步: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填好的党员证按照编号顺序整理好,连同《<党员证>发放登记表》(见附表)一并送回院组织人事处(3月3日前完成)
第四步:院组织人事处派专人将《党员证》送院办公室加盖钢印(3月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