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被注销了是不能被恢复的。转学须持学生本人迁入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
注销学籍将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并根据要求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凡是被注销学籍并已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的将无法再恢复。
学籍注销之后,没有学籍是不可以上学的,也不能中考和高考,学校里不能存在没有学籍的学生。学籍被注销了是不能被恢复的,但可以重新办理,学籍的有关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教育局解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