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和高院区别

更新时间:01-27 综合 由 沉苍 分享

这是我国法院系统的级别。我国的法院系统分为基层法院,(县,市,区级),中级法院要到市级行政区才会设立。高级法院,是省一级的法院,每个省只有一个。中级法院是受理基层法院的上诉案件,以及基层法院无权审理的案件。而高级法院基本上不受理具体案件,(除特大案件或最高法院指定审理的案件),主要是审理各中级法院的上诉案件。

中院和高院区别

这个区别有很多:1、受案范围不一样。

2合议庭组成人数不一样。

3、受案标的额不一样。

3、中院一般为市级,而高院为省级。

4、民事案件高院可以提审也可以指定审理,刑事则只能提审不能指定下级法院审理本级法院案件!而且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的行政级别更高,院长相当于副省长。

中院和高院区别

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的区别如下:

一、级别不同。

(一)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

(二)高级人民法院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省一级的最高审判机关,其上级为最高人民法院,对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受案范围不同。

 中级法院负责本市内重大影响的一审案件和下属基层法院上诉的二审案件。高级法院负责全省重大影响的一审案件和下属市中院上诉的二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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