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身份证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更新时间:02-01 综合 由 情念 分享

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证,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异地办身份证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一、异地办理身份证对象:首先,必须是本省户籍人口,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其次是,只能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

二、异地办理身份证时所需的手续:由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之一,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时,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以及有伪造、变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

三、异地办理身份证所需的流程:标准表述是:“居住地派出所受理、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签发、户籍地市级公安机关抽检、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作、受理地派出所核验发证”。关于证件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时,依托山西省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对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核对、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指纹信息,确认制证信息与申请人本人信息一致后,生成居民身份证受理信息,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由于《异地受理登记表》比《户籍地受理登记表》增加了需填写“现居住地住址”一栏,因此,在填写《异地受理登记表》中“现居住地住址”一栏时,如申请人持居住证的,可填写居住证的居住地址如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按申请人提供的“现居住地住址”填写,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不要求申请人出具纸质材料。

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民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向受理地派出所缴纳工本费。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人口信息不一致的,暂不受理,并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关于证件的签发抽检。证件虽然是异地受理,但签发和抽检工作仍然分别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和市级公安机关负责并由系统自动推送。户籍所在地县、市级公安机关对审核通过的要及时签发、抽检,对审核未通过的要注明原因,并及时作出信息回馈。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完成证件制作后,要迅速交由邮政速递部门快速送达到受理地县级公安机关。

异地办身份证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的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然后缴纳证件工本费40元。

在六十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便可拿到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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