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不能授予学位。第三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在校学习期间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受到处分者。
(二)因考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
(三)因违反考场纪律受两次以上(含两次)记过处分者。
(四)违反校规校纪(除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外)受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毕业时经学校组织评议无明显改进者。
留校察看给发毕业证吗
留校察看处分如果撤销了,就可以拿到学位证。
留校察看是教育处罚用语。指学生因严重违反 校规校纪、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或违反法律法规给予的一种处分,一般是半年期限。其严重程度仅次于“开除学籍”,并会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档案中。
学生可以在留校察看期满之前写出申请解除留校察看,申请取消。学校会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给于取消或开除学籍(义务教育除外)的决定,如果该处分申请撤销了就不会对学位证有什么影响。
学位证是在所有成绩的及格的基础上,有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大部分学校都会要求学分绩点达到2.0(通常即加权平均分为70分)以上才能被授予学士学位,否则只能拿到毕业证。有些学校有特别要求,比如若出现考试作弊的行为,毕业时只能拿到毕业证,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证书须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同意授予学士学位决定后,方能发给学士学位获得者。如发现学士学位获得者有不符合条件的,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撤销授予其学士学位的决定,并收回已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留校察看给发毕业证吗
留校察看期间不会发给毕业证,但处分取后会发给的。
一般情况下,给了处分是会继续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过,最好还是在毕业之前申请取消处分吧!
正常情况,学校给了某个学生处分,在毕业之前,经个人申请取消处分,学校对该学生进行考察,如果觉得受处分之后,表现良好,符合取消处分的条件,应该就会同意取消处分。
但是,处分取消了,受过处分的这一不良记录,应该是会记录在册,并且装进个人档案的。
当然,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学段,不同的学校,在具体操作上可能有所不同,这也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