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是不可以补录的,会议纪要是当次会议所总结的、所宣布的真实内容,记录人员需在散会之前整理完毕打印出来,由参会人员现场签字确认知悉会议内容,做到会后有据可查,有制度可依,如果在当次会议后仍有需要补充的内容,可另发文或在下次会议中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