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内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和普通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一级为2.70元/平方米·月、二级2.35元/平方米·月、三级2.00元/平方米·月、四级1.65元/平方米·月、五级1.30元/平方米·月,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的物业服务收费按不高于所在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执行,各区可在不高于市定最高指导价内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