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人才入户的,还要买社保!
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我市人口结构,提升城市竞争力,畅通人才入户渠道,规范入户管理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符合规定的人才准入条件,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非莞户籍人员申请入户我市,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