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其特征是来源政府的经济资源以及无偿性。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政府补助按照原企业会计制度计入“补贴收入”科目,按照新会计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以政府给予的补助款,要交所得税。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
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等各项来源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外,因其他来源或原因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中主要是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由特定资产的计价变动而形成的,当特定资产处置时,其他资本公积也应一并处置。因此,其他资本公积不得用于直接转增资本(或股本)。
记入资本公积总帐所属以下明细帐的资本公积项目,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的,接受捐赠资产准备、资产评估增值准备、股权投资准备、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准备、被投资单位评估增值准备、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准备等。这些项目属于所有者权益中的准备项目,是未实现的资本公积,因此不能用于转增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