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
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会三重一大指哪些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大决策事项
1、工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2、工会工作中长期发展目标、工作规划,队伍建设等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3、教职工福利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以及教职工维权的重要事项
4、涉及工会全局的重要改革措施及相关政策
5、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6、院级工会的设立、变更与撤销
7、工会系统校级以上荣誉的推荐、评选和表彰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1、学校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执委会候选人的推荐和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兼职主席候选人的推荐和选举
2、学校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执委会委员的增替补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按照学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提交学校进行决策。
(四)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1、工会年度综合财务预算和决算
2、工会年度预算内单项支出10万元人民币以下经费使用由校工会主席办公会讨论通过单项支出10万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经费使用应交校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分管领导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