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特膳食品的条件如下:
1)具有特定的适宜人群:如婴儿、幼儿、糖尿病患者、严重缺乏某些营养素的人等。这类人群由于生理原因,需要的膳食结构与一般人群的膳食结构有明显区别。
2)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要求等有一定特殊性,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如无母乳喂养的婴儿需要的婴儿配方乳粉,其营养成分和含量与成年人食用的乳粉有显著不同。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称为特殊膳食用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