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入库
第一条 实验员检验物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三证等是否齐全、采购定单,随货同行单与所购材料是否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
第二条 入库时需由实验员与两名库房管理员共同验收入库。
第三条 入库后,需将试剂分类存放,并认真填写入库账本
第四条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限量储存,并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以免储存时间过长,导致物品变质。
第五条 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品应专库储存,“五双管理”,入库时应在对应系统中填写。
第六条 储存处应通风、阴凉、干燥,远离明火及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第七条 必须轻装轻卸,不得撞击、翻滚、倾倒,防止包装容器损坏。
第二章 出库
第八条 出库前应由实验员需提前向教学实验中心提出申请。
第九条 出库时应认真填写出库记录。
第十条 出库后试剂需由实验员亲自运输。
第十一条 出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不得撞击、翻滚、倾倒等行为。
第十二条 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品应在系统中填写出库记录。
第三章  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 材料入库后,要按类别进行摆放
第十四条 摆放时要考虑到发放时方便及人身、物品安全问题
第十五条 摆放区要根据物品的性质,摆放在合适的位置,并摆放整齐
第十六条 要保持库房卫生清洁,垃圾要分类,并及时将垃圾倒干净。
第十七条 摆放区内的照明要及时关闭,严禁“长明灯”现象的发生。
第十八条 化学危险品泄露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去处理。
危险品入库出库流程及注意事项
1 入库基本要求
(1)入库前应准备好相关设备、设施交接清单,作业人员根据淸单要求准做好和关作业防护装备。
(2)入库验收应该在库房外进行,不应在储存仓库内作业。
(3)依据化学品诸存信息管理管理系统数据或入库单据,对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 容器、标识、附件等进行核对、验收。
(4)验收完毕应作好记录并归档。
2 入库验收内容
(1)入库信息或单据查验
对入库信息或单据的品名、数量进行查验(2)包装验收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的标志、标记和标签应规范清晰包装不应有破损、潮湿、污染等情况(3)附件验收技术说明书许符台GB/T 16483的规定,应阳有中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 验收问题的处理
(1)单据逾期或票模、印鉴不符, 应更换单据错开品名、编号、 规格、数量的单据可由委托惟存单位更改,更改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包装破损、潮湿、污染的不应入库。(3)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无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不应入库。(4)数量不符应按实收数量处理(5)超期危险化学品经与委托储存方协商进行相应超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