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比例支付,根据相关规定,发包人应该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之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