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以上。
节日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人数应控制在10人以下。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抵边乡镇避免举行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