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不需要单位提出申请,由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组织开展,并提前10个工作日进行书面通知。除无需进行涉密人员考试外,复审工作程序与现场审查程序一致。复审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未通过复审的单位应当于3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由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于复审3个月后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再次复审。
对再次复审仍未通过的单位,上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依据法定程序由作出审批决定的行政机关撤销其保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