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自负原则。其主要涵义包括:
(1)违法行为人应该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
(2)不能让没有违法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即反对株连或变相株连。
(3)要保证责任人受到法律追究,无责任人受到法律保护,即不枉不纵,公平合理。责任自负原则是现代法的一般原则,体现了现代法的进步。当然,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财产的安全完整,也产生责任转承问题。如上级对下级的行为承担替代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