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把汉字的造字方法归纳为六种,总称"六书",即所谓"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六书"是古人根据汉字结构归纳出来的汉字构造结论,而决不是古人依照这六种法则来创造文字的。
1、象形
“画成其物,随体诘诎”。用简单的线条描摹客观事物的形状,使人一看就能把字形与具体事物联系起来,知道它所代表的事物。
2、指事
“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用一种特殊性符号,标记某一客观事物和表示某一概念,这种标记符号或是加在独体象形字的某个部位,或是加在代表某种事物符号的特殊位置。
3、会意
“比类合谊,以见指挥,武信是也”。把意义可以相互配合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体象形字或指事字结合起来,表示一个新的意思。
4、形声
“以事为名,取譬而成,江河是也”。用一个字作形旁,表示意义类别,用另一个字作声旁,表示读音。两者结合成为一个形声字。
5、转注
“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指同一部首的字可以互训(互相解释)。
6、假借
“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借用已有的字,表示同音而不同义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