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国家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的财政供养人员,属于机构编制办设置的编制岗位内人员都是公职人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集体企业及中外合资企业及个体企业的员工都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