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换货时限
自实际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可退货,15天可换货。
二、退换货原因
1、商品质量问题
2、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3、贵金属、珠宝及其镶嵌制品与发票或饰品签标注等级不符。
4、售价低于(含等于)2000元的珠宝首饰(除钻石、18K金、白银外)类商品,商品及商品本身包装保持当当出售时原状且配件齐全,不影响二次销售可申请退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