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奖励事由需要根据当事人的不同事迹进行确定。我们小区最近就有一位保安在巡逻时,拾到人民币五千多元交给了失主,失主给物管送了感谢信,物管也对该保安进行了公开表扬,并奖励人民币500元,奖励事由是这样写的:我公司保安徐昌友同志在巡逻过程中,拾到人民币五千元,并设法交给了失主,为表彰他拾金不昧的行为,特奖励人民币500元,希全体职工以他为榜样,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