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按照如下步骤操作:
(一)子女过继,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子女过继,收养登记的步骤。
1、子女过继,收养人的申请书。
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子女过继,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a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b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c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3、子女过继,收养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子女过继,收养登记。